关于《邯郸市2024年度第8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编制单位:河北嘉澳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邯郸市2024年度第8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块位于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北杜村村南、露禅大街北侧,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4.522557°,北纬36.746872°,总占地面积12583.73m2。地块东侧为耕地,南侧隔绿化带为露禅大街,西侧为林地,北侧为北杜村。
调查地块历史用途为农用地,2024年9月现场踏勘时,地块东部及西部东南角种植玉米、花生等农作物,地块中部自北向南有一条硬化道路通入北杜村,其余区域为闲置荒地。地块内无生产活动,无异味,未见污染痕迹。根据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出具拟征收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意见的函,本地块拟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村道路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年01月23日)文件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地块,要按规定进行风险评估”。因此,2024年8月,河北嘉澳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邯郸市隆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邯郸市2024年度第8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在充分收集企业相关资料、现场踏勘和初步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得出关注污染物包括: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甲苯、二甲苯、锌、石油烃(C10-C40)、氯乙烯、苯乙烯、砷、汞、多环芳烃(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甲醛。
通过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采用“系统布点法”布设8个土壤采样点位,每个点位采集3个土壤样品,共采集27个土壤样品(包含平行样品3个)。
根据检测结果,本地块土壤关注的污染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 36/1282-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根据要求,最终编制完成了《邯郸市2024年度第8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综上,通过对邯郸市2024年度第8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可以得出本次调查地块土壤环境未受到地块内及地块周边的企业生产影响,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的要求。